10.3969/j.issn.1001-022X.2015.06.016
公民正义与公共治理
公共治理作为新的社会治理模式,需要政府、机构与公民通过商谈与对话达成共识最终实现善治。其中,公民正义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德性,它主张公民既能自觉地遵循正义的社会制度以及出于对话而达成的社会共识,又能主动地参与公共政治生活以获得社会共识,以及理性地批评与修正缺乏合理性的公共政策,最终实现公民与公共治理的双重正义。
公民正义、公共治理、善治、道德教育
B82;D03(伦理学(道德哲学))
湖南省社会科基金项目“中国当前房产税征收的道德合理性研究”14YBA151;湖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新马克思主义消费正义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13B021
2016-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