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22X.2008.03.012
明代总理河道考
明代的中央财政收入,依赖于东南地区,通过运河输送至京.为保证漕运的畅通,自明宪宗时在中央设立总理河道一职,专门负责运河管理.总理河道官员身兼数衔,有权节制地方军卫和有司,对运河的河道设施及通航秩序进行有效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南方赋税的北运.总理河道的设立,不仅对明代水路交通的发展极为有利,而且对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政权的巩固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这一制度也为此后的清政府沿用.
明代、总理河道、运河
K248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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