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22X.2001.01.017
论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与古代判词的文体融合及其美学品格
判词是一种司法文体,经过漫长时期的发育演进,在唐代发展完备并完成其文学化的转型过程,形成了自身特有的文学品格,成为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到宋元时期,它开始与此时发展成熟的中国古代公案小说联姻,并在明代孕育出一种形式独特的书判体公案小说.判词在公案小说中有如下独特的美学品格和表现功能:一是有卒章显志、强化主题的功能;二是小说情节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三是在作品中起着结构上的组织作用.
判词、公案小说、文体融合、美学品格
I207.49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