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22X.2000.03.018
律·敕兼行——宋代刑法体系简论
律、敕兼行,互为补充,是宋代“正刑定罪”的刑法体系之基本格局和特点。律,即唐律502条的沿用;敕,则是对律文来尽、未便之处的补充和修改。有宋一代的基本法典——《刑统》,本身便是律、敕兼行的产物。律印《刑统》及宋代以敕代律的传统观点,实是对有关史实的误解,有欠妥当。
《刑统》、律、敕、兼行
D929(中国法律)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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