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22X.2000.02.023
略论三国兵士的婚姻
随着三国集兵方式由征兵制向世兵制过渡,兵士的婚姻问题提到了政府的议事日程,为了这一特殊社会阶层繁衍后代的需要,特别是保证官府有稳定的兵源,魏、蜀、吴三国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兵士的婚姻问题。曹魏实行士家制,规定士之妻、女只能配嫁于士,寡妇甚至由官府抑配,士亡要罪及妻子。吴国在将士家属是否随军居住问题上曾有反复,但最终还是实行了将士妻子随军居住,对于兵士之妻则始终采取了随军的方式,有利于兵士婚姻与家庭的稳定。蜀汉则实行了类似曹魏的兵士家属集中居住且为质任的制度。
三国、兵士、婚姻
K691.901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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