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价金超级优先权探疑——以《民法典》第416条为中心

引用
源于英美法系的价金超级优先权因其自身具有的合理性,为我国《民法典》第416条所借鉴.价金超级优先权制度在性质上属于《民法典》第414条所确立的"登记在先则顺位在先"规则的例外规定.该制度的确立,可在客观上强化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提升其融资能力,且更为妥当地平衡了各方主体的权益.虽然《民法典》第41...>>详细源于英美法系的价金超级优先权因其自身具有的合理性,为我国《民法典》第416条所借鉴.价金超级优先权制度在性质上属于《民法典》第414条所确立的"登记在先则顺位在先"规则的例外规定.该制度的确立,可在客观上强化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提升其融资能力,且更为妥当地平衡了各方主体的权益.虽然《民法典》第416条并未明确该条款的适用范围,但对其适用范围应当作出限缩解释,即主要适用于浮动抵押的领域,不宜过度扩大适用于各动产担保领域.否则,在固定抵押的情形下,将架空登记优先规则,不当地侵害在先担保权人的利益,价金超级优先权也具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和特定的适用效力.

价金超级优先权、浮动抵押、担保权并存、《民法典》第416条

D923.2(中国法律)

2022-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21-37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