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传统续造:基本法律修改权的创制

引用
现行宪法主要是接续1954年宪法的结果.就基本法律修改权的创设过程来看,更多凸显了在总结1954年宪法实施后立法体制微调经验基础上的传统续造.这集中反映了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承载的民主代议与有效决策两大价值的务实平衡.同时,基本法律修改权也代表了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律制度设计的一种模式,即在甄别的基础上,系统恢复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立法.这反映了当时决策者对于我国基本制度的坚守,在有效填补规则空白的同时为改革提供更稳妥的法治保障.

基本法律修改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度的历史记忆、传统续造

17

D921;D622;K27

上海交通大学SMC-晨星优秀教师奖A类计划

2023-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68-7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清华法学

1673-9280

11-5594/D

17

2023,17(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