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帝制中国的“权利”辨析——从“治道”角度的分析

引用
自秦汉以降,帝制中国君主出于“治吏”的需要,借鉴了固有的宗法封建伦理,形成了以义务为基点确立法律体系的模式,历代因之,且逐步完密.在这一模式下,不可能直接生出建立于个人自主性基础上的权利,只有基于伦理互惠而生的“权利”性事实.这种“权利”性事实因义务而生,迥异于作为近代法律基石的权利.此种体系性差别,导致近代法律转型异常艰难.

权利、义务、“权利”性事实、治吏、帝制中国

13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政院第二次常年会会议记录辑佚与研究”项目编号15BFX00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晚清资政院研究”项目编号14FXB005

2019-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191-20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清华法学

1673-9280

11-5594/D

13

2019,13(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