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
案例:<br>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休息期间,学生杨某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王某撞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3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杨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疗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公安部门法医活体检验鉴定,该包皮环切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3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
包皮环切手术、学生、生殖器畸形、追逐打闹、住院治疗、医院、学校、提起诉讼、课间休息、精神损伤、检验鉴定、家长、公安部门、不良影响、医疗费、监护人、代理人、挫裂伤、阴茎、小学
R69;D91
2015-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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