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实践模式的法表达
农户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实践路径可总结为"直接抵押担保"和"抵押反担保",涉及权利主体分别为"农户+金融机构/农土公司""农户+合作社/联保小组/农业担保公司十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实践路径存在担保客体构成复杂、"同意、备案、登记"法效力不明确、抵押权实现规则缺失的问题,"抵押反担保"路径面临违背物权基本理论、保证担保人不真正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质疑.立法规范应当明确"农户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形式、厘清抵押客体的范畴、适当扩张抵押权人的主体范围、确立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生效规则,构筑包括拍卖、变卖、强制管理、强制缔约、预处置等在内的抵押权的多元实现路径,以期推进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实践模式的入法进程,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衔接与耦合.
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抵押权、农户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BFX134
2023-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0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