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流转与农户经营方式转变——以广东省为例
本文以问卷调查数据为依据,分析我国国家政策倡导的模式——农户间农地流转模式,在实践中对农户经营方式变革及其现代农业发展的效应由此进一步思考:农户作为家庭承包的主体,是否一定是农地转入与农业经营的唯一主体?进而推演我国农地流转市场构建中主体选择及其多样化的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广东农户间的土地流转,既没有带来经营规模的显著改善,亦没有有效缓解农地细碎化的问题;既没有显著改善农户的组织化,也没有大力促进农户的市场化经营水平和专业化经营程度.更为严重的是,却引发了农户种植行为的普遍“去粮化".这表明:如果仅仅以国家政策倡导的农户间流转方式为重点,那么,未来中国农地规模化经营、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推进将是有限的,这决定了我国探索多样化农地流转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户、农地流转、经营方式、流转绩效
F301.3(农业经济理论)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项目"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转型理论与创新逻辑"IRT1062;广东省哲学社科项目"涉农企业的农地转入研究:契约安排与交易绩效"编号:GD11CYJ14项目、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农户技术选择行为与推广体系研究"2012B02031500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农就业稳定性、制度嵌入与农地流转机制"12BJY088;广东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涉农企业进入农地流转市场:契约安排与交易绩效"10JDXM79006
2013-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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