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新型的市场经济主体,目前主要通过政策以及一般的民事法律对其予以规范.由于针对特定内容尚缺乏法律的具体规定,因此出现了一些诸如合作组织设立标准等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内容,提出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对促进该主体更好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强势主体、成员、权利与义务
F321.42(中国农业经济)
2010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专项“陕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问题与社会环境因素评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2-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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