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主体功能区的耕地保护——基于农地发展权转移视角
我国实行的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我国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但要兼顾公平和效率.本文采用文献法,归纳法和图表法,从土地发展权角度讨论农地发展权转移对主体功能区耕地保护的有利影响.研究结论表明,设立农地发展权是对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有效补充,是主体功能区发挥整体功能的必要手段.
主体功能区、农地发展权、转移、耕地保护
F320.1(中国农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土地制度研究"07JA630024的部分研究成果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