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605.2001.05.029
产权的整合与重组——对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项目“债转股”的设计与分析
@@一、对平朔“债转股”的简要回顾
1.准备。
平朔项目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一个复合体。从其现有的管理体制和法律关系出发,对照目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建立起来的多项规则,存在太多的不规范: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是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的实际经营管理者兼关联交易者,但平朔公司与安太堡矿无产权关系;中国银行原本为安太堡矿的股东,但从1995年11月起,却将其在安太堡矿的投资转为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的贷款,与此同时,“中行”并未将其在安太堡矿的股权转至“中煤”名下;“中煤”虽为“中行”的借款人,但并不履行对“中行”还本付息的责任,却将平朔公司锁定为贷款协议的还款义务人;安太堡露天煤矿无论是经营管理体制还是投资主体,都发生了实质性改变,但其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中外合作企业的性质未作改变。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除了使平朔背负沉重的债务外,也注定了平朔与国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去甚远。
产权关系、整合与重组、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债转股、煤炭工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体制、中行、实质性改变、企业的性质、经营管理者、中外合作、中煤、中国、投资主体、特定历史、社会主义、经济条件、还本付息
F4(工业经济)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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