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605.2000.11.018
集团公司如何正确行使三项权利
@@ 大同矿务局是国家120家企业集团试点之一,经山西省政府批准,企业依据<公司法>改制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立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省人民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所投资企业中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笔者认为,集团公司要真正成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必须行使股东权利来理顺母子公司的关系,加强集团的规范管理.集团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其投资的企业正确行使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和资产收益三项权利.分述如下:
集团有限、正确行使、投资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大同煤矿、增值责任、省政府、出资人权利、公司法、省人民政府、管理和监督、大同矿务局、资产收益、依法经营、企业集团、控股企业、规范管理、股东权利、经营者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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