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126/j.cnki.32-1365/g4.2020.03.01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三维路径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将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机融合,是贯彻落实“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实现立德树人教育目标和提升教学实效性的必然要求.教育目标的隔离对立与失衡替代、教育内容的编排反复与安排失衡、教学方式方法的选择与综合运用不够等,是目前的主要问题表征.误读教材体系的编排逻辑和变化意图、教师学科背景与知识体系的制约,此为直接缘由;对二者融合的目标及重要性认识不够、内涵理解存在认识分歧,此为深层根源;缺少教学课时和内容量化安排规定、考评奖惩细则缺失,此为制度因素.因此,促进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需要针对问题产生的直接缘由、深层根源和制度因素,三维综合施策.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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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高等教育)
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17JDSZK098
2020-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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