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986.2003.02.004
保守理念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1889-1937年的联邦最高法院为中心
1889-1937年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发展史上一个非常保守的时期.通过司法能动,最高法院在对内事务和对外事务两个方面将保守理念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州与个人(包括公司)关系上,它强调契约自由,阐发了所谓经济上的"实质性正当程序";在联邦与各州的关系上,它强调州权,形成"二元联邦主义";外交上,它支持总统和国会对各自外交权限的宽泛解释,支持国会对总统大量而广泛的授权,一方面加速了从"国会政府"到"帝王总统"的转变,另一方面也实现了所谓的"政府中心型现实主义"的外交政策.一个世纪过去了,联邦最高法院又一次为保守理念所笼罩.历史性的分析也许可以有助于对今天最高法院的认识.
美国法律/保守理念/最高法院/司法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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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12(北美洲)
2006-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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