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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9170.2017.06.013

林东城“义利观”与明代新“义利说”

引用
儒家“义利之辩”是儒学的核心学说之一.从孔孟延续至明代,对士和士大夫阶层而言,一直奉行“重义轻利”、“见利思义”的义利相对立的“义利离”之思想宗旨.林东城的“义利观”从“道殊相济,趋利义行”出发,遵循“尚义好礼,以义主利”的原则,进而认为“义利之辩”是“君子进德之几”,若能“知止之几”,足以“励世廉贪”.林东城是明代新“义利说”的重要代表,突破了传统义利观“义利离”之旧说,由以“士和士大夫”为立教对象转向对“四民”立教,由“义利离”转向“义利合”.士商“异业而同道”,士与商社会阶层的交互影响,促进了新的价值观念的产生,对明清儒学的内在转向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林东城、泰州学派、义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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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48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SJB870012;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5ZWA001

201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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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9170

32-1817/D

8

20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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