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21.09.013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人民主体性的制度彰显
对人民主体性的表达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从制度层面着眼,人民主体性既体现为社会主义制度为作为主体的人民服务的自为性,也体现为作为主体的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能动性,还体现为作为主体的人民自己支配自己的自主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主体性最强有力的制度表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要秉持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增进人民福祉,接受人民检验,在彰显人民主体性中持续推进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人民主体性;国家治理现代化;制度建设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重大调研课题"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彰显"2020dfdxzddykt086
2021-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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