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6.02.018
环境冲突治理中的模糊观念与制度缺失检视
基于对当前环境冲突治理中理念和制度两大方面存在问题之分析,文章指出在环境冲突治理中,必须看到地方政府的多重身份,将其纳入治理对象的范畴;按照环境基准制定精准的环境标准,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要准确理解设定排污费的初衷和本质,正确使用超标排放费;科学界定环境事件的受害者,做好环境修复和补偿受害者的工作。从制度设计上,必须进一步规范排污权交易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和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提升政府处理环境冲突事件的能力。
环境冲突、冲突治理、制度缺失、环境标准、公众参与机制
F124.5(中国经济)
国家社科基金“转型期社会冲突的特征识别与治理模式选择研究”15BZZ092;中央编译局社科基金招标项目“转型期社会冲突的衍生机制及治理模式研究”12ZBB03;湖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转型期社会冲突管理模式的多维检视及其优化路径研究”14zd047的阶段性成果。
2016-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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