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6.02.005
生态治理中的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定位
在生态文明以及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创建过程中,面对生态治理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困局,将“引导型”这一职能模式作为政府在生态治理中职能转型的改革思路和取向,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生态治理中的引导服务作用而非干预管制作用,真正实现多元社会主体合作生态共治,应该是一个积极方案。政府在生态治理中的引导型职能模式取向主要是:引导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的树立、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治理法律法规环境、构建和创新规范有效的生态治理机制、理顺生态治理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建立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合作以及理性参与的生态善治模式等。
生态文明、生态治理、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生态善治
X32(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城市环境治理的信息型政策工具研究”10BZZ034;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流域水污染治理中的协商民主机制研究---以湘江为例”14B19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绿色湖南视域下地方政府生态化改革研究”2012QY03。
2016-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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