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4.11.020
西部能源开发中政府生态责任的法制保障问题探讨
能源开发是西部经济及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基础和支柱,但目前西部地区能源开发的生态环境负效应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强化政府在西部能源开发中的生态责任,是实现西部能源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也是维护公众环境利益、弥补市场缺陷与维护区际公平的必然要求。为规制政府生态责任,需要强化可持续能源开发的政府综合决策责任,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政府主导的能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激励机制,完善西部能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障公众有效参与能源开发生态化进程,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西部地区、能源开发、政府生态责任、可持续发展、法制保障
D922.680.4(中国法律)
陕西省社科界2014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陕西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与建构研究”2014Z077的阶段性成果。
2014-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