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3.12.026
“民生法治论”探析--对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规范阐释
以往的“民生法治论”仅是对民生法治外部关系的讨论。民生法治内部关系包含民生的规范性、法治的价值性和两者在法基础上的价值增量。民生法治还应解答民生、法治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兼具政治性与法律性的民生表征积极权利,法治则内含民生价值;民生法治可以打破单纯法治的保守性和封闭性,并矫正法治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特质。民生法治可以实现表征实体正义的党的领导与表征程序正义的法治的结合,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长效的法治理论和法治模式。
社会建设、民生法治、规范、价值、中国特色
D920.0(中国法律)
2013-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9-9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