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1.08.024
经济犯罪立法存在的误区及对策
我国经济犯罪立法刑法规制的单轨制立法模式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为此,未来在经济违规行为的犯罪化问题上,应着力破除对刑罚威慑能力的迷信,做到刑法介入适度;在经济犯罪的立法模式上,应打破“大一统”的传统立法思维,尽快回复到附属刑法与刑法典并行的双轨制模式上来;在经济犯罪并入刑法典时,应综合运用各种立法技术,最大限度地增加刑法条文的包容性.
经济犯罪立法、双轨制立法模式、“大一统”立法模式
D920.4(中国法律)
2011-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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