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7408.2009.06.027

法律监督权的应有内涵

引用
法律监督权是一种价值性范畴.我们应该按照法律监督的价值要求建构我国的检察权.应该站在宪法的高度,严格按照宪法的定位来理解和建构检察权;对检察机关以法定形式解决授权与控权问题;从物质和制度上确保检察机关的独立地位;对检察人员的诉讼角色应该去当事人化,让其承担客观义务.

法律监督权、宪法、权力法定

D926.3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监察监督的政治性与司法性研究》07AYX002

2009-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0-8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理论导刊

1002-7408

61-1003/C

2009,(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