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5.09.026
论现代法的本体价值
在法的价值体系中,至为根本并决定其他价值者为法的本体价值.个人自由和社会正义作为法的价值,其价值内涵及其取向既相互冲突,又相互统一.受现代社会整体文化结构、经济结构之决定,现代法的本体价值为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的统一,并与传统和后现代法的价值相区别.
法的价值、个人自由、社会正义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9-71
10.3969/j.issn.1002-7408.2005.09.026
法的价值、个人自由、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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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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