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2.12.012
论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一次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灵魂.契约自由思想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诺成契约,在<法国民法典>中正式确立这一原则,1990年的<德国民法典>从社会本位出发,对它作了一些限制,使它趋向于成熟.我国合同法借鉴两法典的经验,对此原则作了充分的规定,以保障当事人意志自由的实现.
意思自治、诺成契约、要约
DF418(经济法、财政法)
2004-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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