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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令: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入刑!

引用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六十六号令,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共计四十八项内容,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事故隐患

36

TE687;F273.1;X947

2021-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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