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52X.2007.05.005
有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问题的探讨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考核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民共和国、暂行规定、合格证书、管理条例、建设部、职务、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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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安全科学)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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