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52X.2004.05.004
把握特点,建立制度,强化建筑安全管理 (下)
@@ (三)施工单位根据<条例>应建立16项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与安全生产条件匹配制.<条例>第20条规定:施工企业不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6条的13项条件及建设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内容),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条例>第67条规定"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未达到其资质等级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建立制度、建筑、安全生产、资质等级、生产条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条例、施工单位、国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限期改正、停业整顿、评价标准、技术装备、管理制度、建设部、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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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DF5
200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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