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52X.2001.08.010
论建立健全建筑安全行政监督管理体系
@@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WTO”的即将加入,政府机构的改革,企业的转制,国家原有的行政管理模式已有了重大改变,国务院确定了"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新体制,国家、省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我市也即将成立.建设部第13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并强调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是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之一.
建筑安全、行政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管理模式、国家、管理新体制、政府机构、预防为主、行业管理、事故发生、人身伤亡、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科学管理、技术进步、管理体系、管理规定
TU71(建筑施工)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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