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B.2003.10.021
探寻教师资格制度执行中的法理弹性--一则案例引发的思考
@@ 某地区的一所重点小学接到有关"九五"师训检查的通知,在自查中该校发现有三位教师学历不合格,而这三位都是学校的骨干教师,同时都是毕业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这次检查要严格执行<教师法>的规定,即1957年以前出生的小学教师必须具有中师学历,对不具有中师学历的一律转岗,不得从事教师职业,如果在检查中发现哪个单位有此类问题,将撤销其先进文明单位的称号,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学校为顾全大局,决定让这三位教师转岗担任后勤工作.三位教师力争苦求不成,最后只能一起赴京上访,以求讨个说法.
教师资格、制度执行、法理弹性、检查、文明单位、学校、小学教师、任课教师、领导责任、教师职业、教师学历、后勤工作、骨干教师、教师法、毕业班、班主任、追究、通知、师训、上访
G4(教育)
200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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