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69.2016.10.138
浅谈信息不对称的法律规制——民商法与经济法的视角
本文研究对象——信息不对称,是一个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客观的现象,目前被人们广泛接受的解决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就是传统的民商法,另外的一种就是手段更为灵活多变的经济法,其灵活性主要表现在不仅仅局限于平等的主体,不仅仅依靠非信息工具,经济法是在民商法的基础上的一种延伸和进步,应用范围更大,下面进行具体的对比说明.
信息不对称、法律规制、民商法、经济法、应用范围、研究对象、信息工具、现代社会、灵活多变、灵活性、基础
TU5;TU9
2017-0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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