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前后的党政机关公文对文书档案归档整理影响的比较
公文是公文处理与文书档案工作衔接的主体,离开了公文,文书档案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既然文书档案源于公文,那么,只有公文的规范化,标准化,才能实现文书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然而,长期以来,党政机关公文分别依据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党政公文两分天下的格局就不可避免了,给党政机关双重领导的单位的归档带了诸多不便.此次,2012年4月16日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2年6月2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推荐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新《标准》)对党政机关公文进行了统一.本文从影响归档文件整理的公文4个方面的调整统一,对调整前后公文对文书档案整理的影响进行分析、比较.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书档案、归档整理、国家标准、办公厅、工作条例、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共中央、质量监督、文件整理、双重领导、检验检疫、公文格式、档案整理、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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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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