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860.2006.06.019
贪污贿赂犯罪立法模式研究
贪污贿赂犯罪一直是我国法律规制的重点,然而事实上贪污贿赂犯罪却没有得到遏制,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立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欠缺.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借鉴各国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经验,在立法模式上应当建立贪污贿赂犯罪的专门性综合立法.其次,在立法中应注意到定量式的罪状建构模式的合理性与先天缺陷,并采用系列立法的方法严密刑事法网.最后,在法定刑的配置模式上,应充分考虑贪污贿赂类犯罪的特质,取消死刑、增加资格刑的选用;同时充分注意法定刑幅度设置的科学性,避免交叉性的规定,以实现罪刑均衡的要求.
贪污贿赂犯罪、立法模式、罪状、法定刑
D924.392(中国法律)
2006-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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