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860.2003.03.013
从臣民到公民:角色转换界及其生成与发展
臣民与公民的本质区分并不在于是否拥有法律文本意义上的权利,也不完全在于实际权利的是否享有,关键在于是否具有自觉、理性、强烈、持久的权利意识.在由臣民向公民的角色转换中,启动与推进因素只能是权利和权利意识,而不可能是义务和规范意识.权利意识的生成与发展既需要现实生活中享有权利的激活与滋养,也需要权利思想启蒙,有时后者更重要.两者共同作用便可促进角色转换,完成向真正公民社会的过渡.
臣民、公民、权利意识、角色转换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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