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530.2013.02.017
对电视台频道用工形式的几点思考——基于《劳动合同法》的视角
文章以江苏地区某电视台某频道为例,介绍了在((劳动合同法))这一框架下,如何合理合法处理与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对所采用的频道聘用(劳务派遣)、借调、招募实习大学生等用工形式进行了利弊分析,对如何规范频道用工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劳动合同法、用工类型、劳务派遣、错调、招募大学生、利弊分析
F40;F2
2013-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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