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530.2005.11.006
美国贝克案的启示--兼论制订我国《网络正当行为法》
@@ 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设立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来,已一改以往对网络信息传播无为、无奈的局面,特别是近年从网控网管、行政执法到行业自律,对网络垃圾的限制,尤其是对色情、性、暴力的传播采取了有力的限制措施,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杜绝其泛滥、为患社会、毒害国人心灵.但是,在各网络形形色色的论坛上,却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患祸社会的空间,即在林林总总的论坛,任何人均可匿名张贴及传播有害信息而不须承担任何责任.
美国、贝克、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法、有害信息、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信息传播、限制措施、网络垃圾、责任、无为、网管、色情、匿名、林林、空间、国人、毒害、暴力
D9(法律)
2005-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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