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吉林省家养梅花鹿副产品获准进入食品制约产业发展的法规瓶颈成功突破

引用
由吉林省卫生厅牵头负责的"促进家养梅花鹿产品进入食品"工作,经与国家相关部委积极协调,1月10日,卫生部批复吉林省卫生厅:"除鹿茸、鹿角、鹿胎、鹿骨外,家养梅花鹿其它副产品可作为普通食品",至此,制约我省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瓶颈已成功突破。

普通食品、梅花鹿、吉林省、副产品、家养、法规、产业、卫生部

33

S825(家畜)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1-6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吉林畜牧兽医

1672-2078

22-1104/S

33

2012,33(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