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83/j.cnki.1671-1580.2016.02.042
论行政诉讼中对行政瑕疵的处理
本文从审判实践中对行政瑕疵的一般认识入手,考查行政瑕疵的特点和性质.行政瑕疵可以分类为内在的实体瑕疵、外在的程序和形式瑕疵,针对这两种类型,诉讼中应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我国行政诉讼实践应在现有处理方式的基础上,强化明示原则,引入补正判决,并根据社会的发展趋势对行政行为采取更为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标准.
行政瑕疵、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
32
DF74(诉讼法)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