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042.2015.11.027
试论电视节目模式的著作权法保护
近几年,国内引进国外电视节目模式数量日益增多.电视节目模式既是电视节目的主要核心思想,又表现为但不等同于电视节目形式.与此同时,相似电视节目的频繁出现也引发了电视节目模式侵权问题的讨论.根据电视节目模式新定义,其符合作品的定义,出于激励作者目的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为了更好保护电视节目模式应明晰“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侵权认定标准,并完善著作权法对其进行专门性立法规范.
电视节目模式、激励理论、侵权认定、著作权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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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4(法学各部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2014B1303
2016-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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