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042.2014.10.003
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远离公众视野,公车贱卖、办公楼随意拆除等不良行为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数目惊人.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规范行政处置权的行使,有必要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制度.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上,应以现有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为基础,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与程序等.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方式
30
D912.1(法学各部门)
2015-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