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042.2013.06.001
论我国著作权登记制度的完善
著作权登记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有的著作权登记制度的法律性质、法律效力不明确,缺乏统一的著作权登记体系,救济制度不健全.应借鉴域外先进经验,明确著作权登记的性质和效力,建立统一的著作权登记机构,统一著作权登记的内容和程序,建立著作权登记救济和赔偿制度,从而完善我国著作权登记制度.
著作权登记、著作权法、救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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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2013-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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