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于法条与政策之间的裁判理性
在严格遵循法条主义适用法律导致社会负面效应过巨的情境下,司法裁决会陷入决策悖论的困局,继续依靠法律教义学的技术走法条主义的解困进路,而回避政策考量在去除司法决策悖论中的决定性作用,是自欺欺人的伪道学.政策考量介入司法裁判不是被政策干预,而是作为系统的法院体制主动运用其内在机制完成的,将现实的社会主流民意纳入司法决策程序,并在既有的法律制度体系内续造法律的作业.在这一过程中,法院审判体制与节制法官的法律教义学仍是约束政策考量,使其服膺于法治的基本保障和必要条件.
司法裁判、司法决策悖论、政策考量、法律教义学、法院审判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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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FX027;吉林大学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2011QY075
2013-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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