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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营事业民营化对大陆国有企业改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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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于20世纪80年代末将公营事业民营化确定为所谓“国家政策”,继而推动台湾公营事业民营化的法律制度完善与经营模式改革,旨在改善台湾公营事业的经营效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我国大陆1978年确定改革开放后,率先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其重点在于从传统的“国有国营”转变为“国有民营”、甚至“民有民营”的经营模式,国家职能开始与企业经营相分离,强调企业经营权的独立.尽管大陆一直避免使用“民营化”一词,但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变迁与改革实践,实质上开启了民营化进程.民营化改革能够有效解决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经营效率低下的弊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高效有序推进民营化改革,就必须完善现行的配套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开放公用事业的自由竞争.

台湾公营事业、民营化、国有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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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09YJA820017

2013-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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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0257-2834

22-106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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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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