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退民进"与委托代理关系的调整
本文在部析"国退民进"改制与委托代理关系调整的基础上,分析了"国退民进"后,企业相关委托代理关系仍然存在着体制性缺陷和自然性缺陷等障碍,并进一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对于体制性缺陷,一是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解决企业委托代理问题提供外部保证;二是改革社会的索求职能、政府的监管职能,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对于自然性缺陷,一是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共赢;二是引入以员工持股与股票期权计制为主要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三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内部机制创新战略,形成既有外部压力又有内在动力的企业经营机制.
委托代理、国退民进、国企改制、国有资产退出
F20(国民经济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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