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与僵尸企业出清:以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为例
本文基于2004年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对僵尸企业出清的影响及内在机理.研究表明,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能够使各行业僵尸企业比例平均下降15.4%.这一结果源于该项改革带来的竞争效应和规模效应显著增强了僵尸企业的自生能力:一方面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催生新的市场主体,提升了企业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推动了企业规模的扩张和市场容纳能力的增强,显著改善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此外,与民营企业和竞争性行业不同,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的特殊性弱化了这项改革的效果.本文的研究为短期内通过市场机制对僵尸企业进行分类处置提供了有益参考,也为长期中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根除僵尸企业滋生的土壤提供了启示.
"简政放权"、僵尸企业、企业创新、全要素生产率
D630.1;F273.1;F812.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项目
2021-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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