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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7448.2006.03.002

鹿、貂、狐、貉养殖业应纳入畜牧业范畴

引用
针对近年来养殖界在鹿、貂、狐、貉等特种经济动物的管理体制和执法上产生的争议,较系统地阐述了野生动物和家畜(禽)的区别,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养殖业的关系等有关学术概念,并对生产技术成熟,已形成各自独立产业的鹿、狐、貂等特种经济动物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按照<畜牧法>和相关畜牧兽医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鹿、貂、狐、貉、畜牧业

10

S865(狩猎、野生动物驯养)

2006-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30-13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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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动物学报

1007-7448

22-1258/S

10

200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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