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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669.2004.11.005

我国信托产品公募化的前提

引用
@@ 现阶段依靠单一的私募化信托产品,特别是尚待规范的私募型信托产品,显然已经无法形成信托公司的核心利润的来源.信托业的出路在哪里?目前业内有人认为,信托业惟一的出路在于产品的公募化.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信托产品的公募化既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也不与规范化的私募信托产生排他性,并且真正实现信托产品的公募化,还需要一个十分艰难的过程.

信托产品、公募化、信托业、规范化、出路、排他性、利润

F83;F8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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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刊

1004-8669

11-3053/F

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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