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669.2004.07.018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上海首富"周正毅事件的两大启示
@@ "上海首富"周正毅被扣留调查的消息引起轩然大波.消息说,2002年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为内地富豪第11位的周正毅"因涉嫌经济案件,已经被有关方面扣留调查".2004年6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周正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虚假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周正毅、自作孽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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